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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莞肖叟公墓的突发事件

2010-7-13 11:55| 发布者: 莫经山| 查看: 2380| 评论: 5

摘要: 刚接到东莞副会长莫国胜电话,说卢边村已经派保安阻止修葺肖叟公墓建设,并且说八月一号之前若没有东莞市的上级文件,就要推墓,详情请电莫国胜13809274501 ...
刚接到东莞副会长莫国胜电话,说卢边村已经派保安阻止修葺肖叟公墓建设,并且说八月一号之前若没有东莞市的上级文件,就要推墓,详情请电莫国胜138092745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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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评论

引用 莫经山 2010-9-4 23:30
修葺肖叟公墓一直在坚持中
引用 莫晓清 2010-7-16 09:22
很快就到8月1号了,现在有没最新消息呢
引用 莫经山 2010-7-13 22:37
莫国胜东莞电子(439356274)  22:34:05
今天争论要点

民政局观点:
1)法律不允许民间修建坟墓;
2)路边不能建坟墓,故莫氏祖坟要拆迁;
3)已经破坏的坟墓,不能重修,民政法规不许可。

答辩:
1)我们不是新修坟墓,而是重修、加固被破坏的坟墓;
2)民政法规规定,公路、铁路的主干线两侧不可修坟。但是莫氏祖坟远在百多二百米之外,不属两侧范围。且卢元路只是村道,不是主干线;
3)民法只是规定,不能建立或恢复宗族墓地。莫氏墓地是个人墓地,不是家族式的大型墓葬群。我们只是修复被破坏的祖坟,不是新建。村委行为是犯罪行为,却不话莫氏修复,这是新时代的“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”。
引用 莫经山 2010-7-13 22:37
莫国胜东莞电子(439356274)  22:22:30
我们坚持的观点:
1)村委没有国土用地批文,所有开发、取土、迁坟等行为都是非法行为,他们没权力要求我们迁坟;
2)修建坟墓是民政部门主管的工作,村委属越权管理;
3)村委无理破坏莫家祖坟,依理必须赔偿莫家损失,并且出资修好莫氏祖坟;
4)宋朝莫氏祖坟被破坏时,流失了大量文物,村委主任要负法律责任。
引用 莫经山 2010-7-13 12:06
7月13日东莞副会长莫国胜宗亲在跑茶山镇各部门,同时出俱律师信,警告卢边村行为,同时修葺墓地工程必须实行,看看下午是否有答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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