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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2-5-19 01:04:19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本帖最后由 莫定日 于 2012-5-26 01:31 编辑

定安县定城填南山村有着五六百年的历史了,有着几百户莫姓子孙的大村落,但是,我为村干部感到痛心,今年县政府开发潭揽河两岸的河堤工程,正好征用了我们村的土地,本着开发建设是件好事,开发对于发展经济村里有利,大部分群众都予认可,但是征地有国家规定的法规程序,群众意见很大.青苗.土地款没落实到位的,群众有权不给予签名,就不能动工开发,但是我们村干部几个人的签名就动工了,群众意见很大,动工之前就没开过一次群大会,难道几个村干部就代表全村人了吗?,村里无人知晓,作为村干部要以民为主,以村为荣.要做到公开-公正-公平-自身自律.才得予民意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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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2-5-19 05:14:08 | 显示全部楼层
兄弟有事好商量,一切以宗亲利益为重,内部处理,请海南宗亲联谊会裁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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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2-5-21 12:43:39 | 显示全部楼层
有问题,找组织,比较好一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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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2-5-21 23:57:39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们村子的河堤工程的赔偿款,用于村子硬底化,众人受益,免于纷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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